《关于做好资溪县诚信“红黑榜”名单 发布工作》解读
一、《“红黑榜”名单》出台的意义和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意见》(文明委〔2014〕7号)、《资溪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工作要点》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在全县大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诚实守信社会环境。
二、《“红黑榜”名单》的主要内容
1、县文明办发布“诚信单位”、“诚信个人”名单;
2、县人民法院负责提供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县民政局负责提供社会组织失信“黑名单”、慈善领域信用“红黑名单”和社会组织评估结果信息;
4、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提供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和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评价结果;
5、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提供建筑市场失信“黑名单”;
6、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提供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等;
7、县文广新旅局负责提供文化、旅游市场诚信“红黑名单”;
8、县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
9、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供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安全生产领域信用“红黑名单”;
10、县市场监管局负责提供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食品药品安全管理诚信“红黑名单”;
11、县税务局负责提供 A 级纳税人名单和严重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2、县卫健委负责提供医院、诊所等医疗卫生领域信用“红黑名单”;
13、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提供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失信“黑名单”
三、《“红黑榜”名单》的主要特点
(一)高度重视,稳妥推进。各单位要将诚信建设“红黑榜”发布制度作为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重要举措。
(二)加强沟通,形成合力。各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细化工作措施,在落实奖惩上联合联动,形成整体合力。
(三)落实责任,按时报送。各单位要指定1名诚信建设“红黑榜”名单发布工作联络人,按时报送至信用办邮箱。
(四)及时发布,确保质量。县信用办将收集整理各单位报送的红黑名单信息,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信用办在年中、年底组织相关单位、新闻媒体召开新闻发布会,统一对外发布,同步推送到信用资溪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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